网上有关“部队谈恋爱有什么规定”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部队谈恋爱有什么规定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如对方本人历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允许其结婚。机要人员的配偶,应该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无复杂社会关系和海外关系。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须的政治审查。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士官恋爱、结婚不受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关于军婚的规定
1、现役军人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2、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3、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5、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人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6、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7、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8、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9、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10、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11、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12、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13、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14、现役军人离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5、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16、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武装警察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1、部队特点不允许,军队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武装集团,平时要练兵,战时要打仗,流动性大,移防和调动是常有的事,没有高度的集中统一,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是不行的。作为一名军人,就必须受军队各项纪律,包括恋爱婚姻方面纪律的约束。如果不是这样,大家都去谈恋爱,整天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一旦有了紧急情况,部队如何能够迅速开拔?即使是平时,也会影响到各项任务的完成和部队的管理。
2、心理发育不成熟,青年战士大多只有十八九岁,虽然生理上已基本发育成熟,但心理发育仍处在待成熟期。(例举心理发育不成熟的表现)这个阶段去谈恋爱,很容易步入误区,将对方理想化,只看到他的优点,而看不到缺点。有的仅仅出于对异性的神秘好奇感,把谈恋爱当作与异性玩耍的游戏;有的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把找对象作为在同性面前炫耀的资本,究竟爱什么,为什么爱,自己都说不清,也道不明。这样“谈恋爱”,恐怕是很难有明智选择和美好结局的。
3、个人职业不稳定,稳定的职业和生活环境、一定的经济基础是恋爱成家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而一个战士特别是我们义务兵又哪里具备这些条件呢?(举例)所以,不许士兵服役期间在部队内部和驻地谈恋爱,这个规定本身就是对士兵的一种爱护,是对士兵人生高度负责的体现。
4、影响不好,部队既然规定战士服役期间不能在内部和驻地谈恋爱,那么,每个同志都应当自觉遵守。如果违反了,是要受到一定处理的。在我们中队,如若发现谁在谈恋爱,轻则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5、保密、当地民政政府规划。
关于“部队谈恋爱有什么规定”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陶白凡]投稿,不代表邵阳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yzq0739.com/saoyan/508.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邵阳号的签约作者“陶白凡”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部队谈恋爱有什么规定”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部队谈恋爱有什么规定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军队干部选...
文章不错《部队谈恋爱有什么规定》内容很有帮助